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是工会推行服务职工“普惠化、常态化、社会化”的传统特色项目。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住院医疗”)保障期为1年,并统一于6月30日期满,目前参(续)保办理已开始受理。同时,为配合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新业务办理系统升级改造,提高审核准确性,现需对有关参保办理流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广州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新业务办理系统将于2021年下半年逐步投入试用,为配合新系统改造工作,从2021年6月1日起,广州市各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含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特种重病”;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女职工安康”;以及“住院医疗”)参保办理流程由“先缴费后审核”调整为“先审核后缴费”,参保时间以参保单位提交人员名单至业务办理邮箱时间为准。为避免退费,参保单位在未收到正式缴款通知前,请勿提前缴纳参保费用。流程调整后,不再实行“余款留号”操作。具体参保流程详见附件。
参保单位确定人员名单后应尽快将参保表格、社保证明及相关参保材料提交至业务办理邮箱审核。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通过邮件方式反馈保单审核情况,参保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参保费用。未按时发送参保材料和缴纳参保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续保,重新参保需按新参保人员办理。
二、“住院医疗”参保要求
(一)参保对象。缴纳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均可参保。暂不包括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任何原因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人员和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后返聘的人员。
(二)参保费用。“住院医疗”每期参保费用为每人65元。为鼓励职工参保,广州市总工会将为每名参保职工补贴10元参保费用(不限名额),职工实际缴纳55元即可。
(三)保障待遇。“住院医疗”保障期为1年。职工因病住院,经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按照“总费用-自费”后的10%给付赔付金,每人每个保障期限申领赔付金2次,最高累计给付金额1万元。
(四)参保比例。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需由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加人数比例根据本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而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80%;职工人数500至1000人的,不得少于70%;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的,不得少于60%。
(五)参保办理。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21年7月1日(星期四)前将参保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业务办理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住院医疗】+单位名称”。参保单位提交资料后,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通过邮件方式反馈保单审核情况。请参保单位密切留意电子邮箱,及时收取邮件,根据审核情况及时缴纳参保费用。未按时发送参保材料和缴纳参保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续保。
三、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要求
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必须与“住院医疗”捆绑参加。凡参加“住院医疗”的单位,可免费赠送“伤病残计划”(无须缴纳参保费用),保障期与“住院医疗”保障计划一致,主要待遇为职工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可领取定额补助金8000元。没有参加“住院医疗”的职工,不能单独参加“伤病残计划”。
四、其他要求
(一)“特种重病”和“女职工安康”计划两项保障计划为动态参保时间,新参保可随时办理。参保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各参保批次到期时间及时办理续保。续保办理时间为期满前的180天内,超时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续保。
(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工作由广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具体负责,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65号(广州市工人文化宫内),联系电话:020-84421139,业务办理邮箱:gzghbf@163.com。相关表格可登录“广州市总工会——公众服务——互助保障计划网上业务系统”查看并下载,网址:http://gzbf.gzgh.org.cn。
(三)参保单位前往帮扶中心办理互助保障业务,请先行关注“广州职工互助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经办机构: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电话:8442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