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全总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情况调研要求,落实省总工会关于我省女职工队伍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状况专题调研部署,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2家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2家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调研,涵盖了港口运营、电子商务、商业百货、粮食储备、制造业五类行业。
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座谈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6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情况和县级以上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状况进行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女职工队伍基本情况
据统计,广州市全市女职工134.35万,占全市职工总数比例41.46%。12个县级以上工会全部建立了女职工委员会,共设委员322名,均有女性班子成员或同级副职待遇领导分管工会女职工工作。县级以上工会女职工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88%,大专学历占12%,70%为兼职工作人员,只有30%为专职工作人员。
二、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实现状况
(一)劳动保障方面。根据调研结果显示,调研企业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劳动保护,大部分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章或专项协议,明确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杜绝出现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二)职业发展方面。调研企业不存在因性别原因在职务晋升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的情况,部分调研企业通过用人制度、技能培训等措施为女职工职业发展搭建舞台。例如某港口运营企业在选人用人、人才培养方面扎实推进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创新,防止性别歧视,最大限度减少婚龄、育龄等特殊时期对女职工发展及晋升的影响,并每年针对财会、教师、医护等女职工占比高的岗位开展专题技能培训及女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不断开拓女职工工作视野。
(三)参与决策和管理方面。调研企业女职工均能依法依规参与公司决策管理。例如某粮食储备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88人,女职工代表43人,占比48.86%;某商业百货企业高管团队中,女高管占比达到25%;某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层中女职工占40.61%,女职工占比实现多年连续上升,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对于女职工的重视重用。
(四)生育保护方面。调研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产检假、陪护假等,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女职工“五期”保护,调研企业多措并举提供服务,创造健康有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例如某港口运营企业在14个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设置了“爱心妈妈小屋”,其中省级示范爱心妈妈小屋2间,市4A级女职工休息哺乳室1间。某电子商务企业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提供结婚生育礼金等服务,保障女职工生育假期后返回原岗位或工资相同岗位的权利,为女职工设置关爱区和个性化定制的孕妇餐,设有寒暑假托管班,令女职工在育儿的同时可以安心工作,更提供产后返岗培训、逐步恢复工作的适应时间等支持。某商业百货企业在餐厅设有孕妈爱心专座、暖心红糖姜饮,还建设了配套齐全的“爱心妈妈小屋”。
(五)健康保护方面。部分调研企业能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为女职工提供免费体检、购买女工安康保障计划等服务。某港口运营企业每年开展覆盖全体女工的免费妇科体检,对需要帮助的重病女职工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还通过线下心理体验日及线上心理咨询平台,促进女职工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协同发展。某粮食储备企业为全体女职工购买双份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住院保障计划、省二次医保和女工安康保障计划,并推动6个基层工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章,明确将女职工“两癌筛查”纳入每年女职工生殖健康检查项目。某电子商务公司每年定期为女职工组织体检,实现“两癌筛查”全覆盖。某商业百货企业对接专业机构开展中医理疗、齿科检查等免费福利活动,平均每年为超200名女职工提供义诊服务,并按时组织女职工参加免费两癌筛查。
(六)职工活动方面。部分调研企业坚持以女职工关注的视角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女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例如某港口运营企业连续9年举办职工集体婚礼,打造专属活动品牌,为188对集团新婚之功打造了港口特色的集体婚礼。某电子商务公司致力于打造融合多元的职场文化,在每年的妇女节、母亲节开展如花艺沙龙、咖啡沙龙、焕新美甲活动等庆祝活动,礼赞女性员工为公司和家庭作出的杰出贡献。某商业百货企业结合“三八”妇女节,开展了有关性别平等、女职工权益保护、健康养生等知识竞赛,举办烘焙、插花、美妆等培训课程,提升女职工参与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问题
(一)政策指引和宣传引导不足。部分女职工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所涉及的内容范畴理解不足、认知不深。在育儿假、女职工卫生费、预防性骚扰等方面,虽然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但暂无细化的具体标准和政策指引,企业不能很好执行。
(二)用人单位生育成本减负不足。企业需承担生育津贴、难产假、计划生育奖励假、育儿假等工资成本,还需要承担另行安排人手进行工作补位的人工成本,假期权益与人力成本的不平衡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负担。
(三)女职工健康关注关怀不足。三胎政策开放后,因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费用高昂,女职工的生育意愿并未有所提高,女职工要承受带养孩子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感到身心疲惫,政府、企业给予帮助支持还不够。部分非公企业没能在职工体检项目中,为女职工增设“两癌筛查”体检内容。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广度。建议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制宣传力度,多形式、多途径向企业经营者、职能部门和女职工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性别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女职工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在育儿假、女职工卫生费、预防性骚扰等方面制定更明确完善的标准或实施细则,将政策落实细化到用人单位,以便企业更有导向性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生育关怀温度。建议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优惠,同时扩大生育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适当提高男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率,促使社会面对女职工用工成本进行合理分担,降低因女职工生育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客观影响,从政策和法律上对男女用工的成本进行合理调节,改变目前生育成本主要由家庭和聘用女职工的用人单位承担的结构,提高用人单位招用女职工的积极性,落实女职工“三期”福利待遇。同时,推动社会力量开办高质量的托管托育服务,为开办托幼机构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解决职工子女看管难问题。
(三)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建议由各职能部门牵头,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严格监督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的不当调岗、解除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将“两癌”筛查项目纳入集体合同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督促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两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配备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如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定期组织关爱女职工的活动,开展心理疏导,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