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全总、省总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结合2025年全市工会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广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全总“559”工作部署和中国工会十八大、广东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工会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服务职工群众本领,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为更好服务广州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培训任务
(一)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融入全年培训之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强化工会干部的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
(二)切实提升服务中心大局履职能力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紧扣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及工会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强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重点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权服务工作、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会基层基础工作、工会工作法治化、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等工会业务培训,提升工会干部适应新时代要求,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能力素质。
(三)优化资源推动培训赋能增效
拓宽渠道,丰富形式,结合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工会干部前往贵州省开展培训,以劳模、大国工匠等事迹为主线,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研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引入沉浸式教学方式,注重运用典型案例等方法,把实践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及时运用到教育培训中,帮助工会干部开拓视野、增强本领、推动工作。
(四)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培训
坚持分类培训,强化工会领导干部、年轻干部、业务骨干综合素质提升,统筹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等形式,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干部培训,持之以恒抓好新业态、行业工联会干部培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五)坚持厉行节约开展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厉行节约,节俭办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各级新任、拟任工会主席、副主席,新从事工会工作或尚未参加规范化岗位培训的各级工会干部。
四、培训形式及报名办法
培训采用现场授课或网络授课方式进行。培训为全脱产培训,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广州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系统”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培训班发布后即可选择培训班进行报名。自培训班通知发出之日起接受报名,额满为止。广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将于开班前以短信方式发送“学员参训指引”到学员手机(手机号码为学员在广州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系统注册的号码)。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要求,工会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或50学时,请各级工会干部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参训学员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培训纪律、切实改进学风。学员报名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必须参加培训。如确实不能参加培训,须在培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以上向广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书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须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写明不能参训的原因。如学员报名后未参加培训,且未按规定请假的,将书面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广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联系人:刘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34351826、34351827;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2025年广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张小平,联系电话:8318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