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体育总会
广州市排球协会
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芳村工人文化宫(广州市工人体育场)
广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一)日期: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二)地点:广州体育馆二号馆
(一)公开组
1.青年男、女子组
2.中年男、女子组
3.少年男、女子组
(二)职工组
(一)参赛资格
1.广州地区在校师生(有效证件)、居民及社会体育组织(会员有效证件)均可报名参加公开组;
2.允许持有来往内地(广州)通行证和就读广州地区学校学生证的港、澳、台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公开组;
3.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以及各基层工会均可组队报名参加职工组,但参赛职工须提供组队单位为其购买的2026年7月至9月(共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以及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联赛。
(二)组别要求
1.公开组
(1)青年男、女子公开组:20—44岁(198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中年男、女子公开组:45—59岁(1967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男、女子公开组:12—19岁(2007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职工组
广州市在职职工,要求场上各参赛队伍应始终保持至少两名女性运动员。
(三)注意事项
1.职工组参赛运动员须是所代表单位的职工,严禁跨区域、跨组别、跨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队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宜参加本项目运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哮喘、癫痫、严重贫血及其他各类易突发急病、重大慢性疾病者,一律禁止参赛。
3.各参赛单位须统一为本队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往返赛区全程路途。所有参赛人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责任书》。
(一)报名规定
1.职工组须以单位工会名义报名参赛。
2.青年男、女子公开组和职工组,每一组别限报32队;中年男、女子公开组以及少年男、女子组公开,每一组别限报16队。所有组别额满即止。
3.每支参赛队伍总报名人数限12人,含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领队、教练员可兼任参赛队员。
4.每名参赛人员仅限代表一支队伍参赛,报名信息一经确定,参赛名单不得更改。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7时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公开组:各队必须在截止报名时间之前提交电子版报名表,领队、职员、教练和运动员的数码彩照、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用电子邮件方式(文件名为报名组别及球队名称,例:xx组xx队,队名限6字以内)发送至2442565772@qq.com邮箱。
2.职工组: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连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运动员社保证明截图(打包文件)、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传送至电子邮箱:gz_gtc@163.com。报名后请致电报名联系人确定报名情况,以防漏报。
(四)联系方式
公开组联系人:廖文静,联系电话:13922175670。
职工组联系人:林永荣,联系电话:13570102644。
(五)报名须提交资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职工组须加盖单位工会的公章(详见附件1);
2.参赛队员第二代身份证;
3.参赛运动员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保单扫描件;
4.填写电子报名表(每一位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和上身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参赛队伍名称由各参赛队伍自己取名,原则上以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名称来命名;所有队伍名称中不得有侵权嫌疑或包含不文明的字眼或寓意,组委会有权拒绝以不合适文字命名的队名。
(一)比赛赛制
各组别比赛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竞赛办法待报名结束后另行确定):
1.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办法决出小组名次。
2.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办法,决出各组别进入决赛阶段的队伍(参赛队伍数量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3.第三阶段:采用交叉赛办法决出各组别最终名次。
(二)组别设置
报名参赛不足8支队的组别,取消该组别的比赛。
(三)比赛方法
比赛采用五人制、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前两局每局21分,当比分达到20:20时,须持续比赛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决胜局15分,当比分达到14:14时,须持续比赛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
(四)排列名次办法
1.小组循环赛名次确定:在小组循环赛中,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按下列办法计算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2.决赛阶段名次确定:决赛阶段采用交叉淘汰附加赛办法决出各组别最终名次,胜者排名在前。
(五)竞赛规则
比赛除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26—2029气排球竞赛规则》外,还执行下列规定:
1.比赛场地:12×6米
2.网高
(1)青年男子组、中年男子组:2.10米
(2)青年女子组、中年女子组:1.90米
(3)混合职工组:2.00米
(4)少年组:2.00米
3.比赛用球:“恒佳”牌FP300气排球
4.参赛服装规定
(1)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则要求准备,深、浅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印制的号码要符合规则要求,上衣前、后号码为1-99号,身前号码高15厘米,身后号码高20厘米,号码笔画宽度2厘米。队长服装要有长8厘米、宽2厘米的标志。
(2)领队和教练员的服装要尽量统一。
5.换人与暂停规定:每局比赛,比赛双方均可请求6人次换人和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30秒。
6.参赛资格核对规定:每场比赛前,比赛双方须将运动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送到记录台,经裁判核对无误后,运动员方可上场比赛。
7.未按时到场比赛处理:按规定比赛时间开始15分钟后参赛队未到或上场人数不齐均按弃权处理,弃权两场以上者,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
(二)对获得前八名运动队分别颁发奖金、奖杯、荣誉证书及赛事奖品,奖金额度最终根据队伍数量确定;
(三)各组别均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
(一)赛风赛纪责任人
各队领队为第一责任人,为严肃赛风赛纪,各领队务必按照本规程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发生。比赛时必须在现场加强对本队赛风赛纪管理,服从赛事组委会及裁判员的调度与管理。
(二)判罚异议处理
比赛中,如对裁判判罚有异议,仅场上队长有权请求第一裁判员进行解释;如对解释仍不满意,不得发生持续纠缠或辱骂裁判等违反规则和规程的不良行为发生,但可在比赛结束后将抗议意见填写在记录表上。
(三)赛风赛纪处罚
比赛中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如出现辱骂裁判、对手、观众等,以及打架、斗殴等情况者,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运动员资格公示与申诉
报名结束1天后,至比赛报到前4天,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名单将在本次赛事工作群内公示,公示期间仅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如参赛队是由单位组队的则须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发送至本次赛事组委会的邮箱。如公示无异议,一律视为符合本次赛事运动员参赛资格。一经公示,名单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五)冒名顶替申诉与处罚
比赛期间(报到之日始),主办单位仅受理冒名顶替情况的运动员资格申诉,如经查出冒名顶替属实,取消冒名顶替违规运动队和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如比赛结束,则取消违规运动队获奖名次,并追回奖杯、奖金和证书,并通报处罚。
(六)跨队参赛处罚
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报名参赛,不能跨队报名参赛,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取消该场比赛成绩,以0:2(0:21,0:21)告负。
(一)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二)参加联席会议要求:所有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按时出席会议并签到,领队和教练员均未出席会议的参赛队,将取消该队各项优秀奖项的评选资格,且仅受理该队对冒名顶替情况的申诉,在第一阶段小组赛期间,该队教练员只能在观众席就座,不得进入替补席。
(三)提交参赛资料
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参加联席会议报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由教练员签名的《参赛运动员确认名单》,上交后不得更改,如有错漏,责任自负;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责任书》。
该赛事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所需的经费一律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本次比赛的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广州市排球协会统一选派。
(一)因比赛场地受限,赛前不安排各参赛队适应场地练习,赛前练习用球各参赛队自备。
(二)本次赛事竞赛安排等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广州市排球协会网站或教练群公布,请各参赛队伍随时留意。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体育彩票首届“羊城杯”气排球挑战赛(广州市第十届气排球公开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